(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新三板企业不是上市企业);
(三)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0年1月1日(含)之后;
(五)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六)入围省级行业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七)前八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国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全国行业总决赛(国赛)。
(八)往届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方向)(省赛)支持的参赛企业不再重复奖励(省赛奖励) (九)2015年、2016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获得广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资金(补助补贴专题)财政支持的参赛企业不再重复奖励。
(九)第六、七、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州赛区)获得广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题奖励性后补助的企业(含优胜企业)在本届大赛中获得较往届更高奖励支持的,给予相应差额奖励支持。